吉林辽源市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

东北煤炭网 ( 2008-11-14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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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辽源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,为切实解决应急预案编制、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日前,辽源市安监局下发通知就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做出安排。
  一是按照国家总局和省、市政府的要求,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,没有制定的要抓紧制定,已制定的要不断完善。编制应急预案要以国家总局标准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科学、实用的操作规范,保证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。
  二是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后发布实施,评审可采取内部评审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。
  三是应急预案要进行演练,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,高危行业企业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,要把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相结合、平时岗位演练和集中演练相结合,实现演练的经常化、制度化,不断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。
  四是应急预案要按“属地原则”备案,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。
  五是要按照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,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检查和指导。

 


文章来源: 东北煤炭网采编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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